接了個醉客 高速路上夜驚魂
發(fā)布時間:2014-11-19 16:20:18
來源:諸暨日報
編輯:傅靈棟 審核:陳少杰
■通訊員 應(yīng)杭軍 陶蓓靜
本報訊 3月22日晚上7點,,有人報警稱在滬昆高速上被搶劫了,。
民警很快趕往事發(fā)地點,找到了報警的王某,。王某說,,這個人是在義烏濱江西路附近接上的,,談好以700元的價格送到上海,。不過這筆生意他也是壯著膽子接的,,一上車,他就感覺對方很濃的酒氣,,看上去醉醺醺的。
當車行駛到諸暨出口附近時,,乘客借王某的手機玩QQ,。玩了一會,他把手機揣自己兜里了,。這下,,王某不樂意了,跟乘客要手機,,結(jié)果乘客答非所問,,開始發(fā)酒瘋了,還掐著王某的脖子,,搶他的方向盤,。
要知道,這都是在高速行駛的過程中發(fā)生的,。王某怕出危險,,馬上靠邊停下車,乘客也就消停了一會兒,,然后下車去撒尿,。王某趁機開車離開,并報警。
民警帶著王某往金華方向往回搜尋,。當搜尋到諸暨出口附近時,,發(fā)現(xiàn)有一個黑影在匝道上行走。為避免打草驚蛇,,他們關(guān)閉了車上的警燈并慢慢地開車靠近,。借著微弱的光,王某確定,,那就是搶他手機的乘客,。
悄悄地,民警摸上去,,一把將其控制住,。這人果然喝了很多酒,整個處于醉態(tài),,說話前言不搭后語,。身上有本叫吳某某的暫住證和一只沒有電話卡的手機。那就是王某被搶的手機,。
因為吳某某醉得厲害,,這搶劫是難說了,不過吳某某的行為已經(jīng)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,可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