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拍個視頻傳到朋友圈被拘留了
法庭上有些事情還真做不得
發(fā)布時間:2015-11-26 10:20:23
來源:諸暨日報
編輯:天魔依 審核:陳少杰
■記者 王瑋 通訊員 楊敏兒
本報訊 本該嚴肅的庭審現(xiàn)場,,有人用手機拍下視頻,,有人更是將視頻上傳到網上,,近期,,市人民法院對于此類擾亂庭審秩序的行動,一改批評教育為主的方式,,依法作出嚴肅的處罰,。
11月20日,市人民法院正在開庭審理謝某某尋釁滋事一案,,旁聽人員錢某某用手機偷偷錄下了庭審過程,。法院工作人員發(fā)現(xiàn)這一情況后,制止錢某某繼續(xù)錄影,,沒想到,,對方仍然執(zhí)意將錄制的視頻先后發(fā)到微信群以及朋友圈,并且已經有好友轉發(fā)了庭審視頻,。最后,,錢某某的手機被法院工作人員暫扣并刪除了庭審現(xiàn)場視頻。錢某某的行為已違法了法庭秩序,,而且情節(jié)嚴重,,人民法院最終對其作出拘留三日的處罰。
11月16日上午,,溫女士在旁聽法院庭審時,,也用手機錄像。被發(fā)現(xiàn)后,,法庭工作人員暫扣了她的手機,。雖然最后錄像被刪除,,但是溫女士還是因違反庭審秩序,損害司法權威,,被處以罰款500元,。
這兩起案子是市人民法院對未經允許,擅自對庭審現(xiàn)場錄音錄像行動的首次處罰,。
除了錄音錄像以外,今年人民法院還處理了另外幾類妨害法庭審判的案子,。
日前,,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,31歲的小張姑娘是原告,,期間,,她父親張某拿礦泉水瓶砸向被告親友朱某,被告親友楊某立即用拳頭打張某,,小張姑娘的親友嚴某等人也沖上來毆打朱某和楊某等人?,F(xiàn)場亂作一團,法警將雙方分離,。法院對張某,、嚴某分別采取司法拘留10天、7天的強制措施,。
法官提醒,,庭審時,如有人妨害法庭審判,,法庭有權制止,,對不聽勸告者責令退出法庭,情節(jié)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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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庭審現(xiàn)場,,哪些事情不能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(guī)則》是這樣明文規(guī)定的——
法庭審理過程中,訴訟參與人,、旁聽人員應當遵守以下紀律:
服從法庭指揮,、遵守法庭禮儀;
不得鼓掌,、喧嘩,、哄鬧、隨意走動,;
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,、錄像、攝影,,或者通過發(fā)送郵件,、博客,、微博客等方式傳播法庭情況,但經人民法院許可的新聞記者除外,;
旁聽人員不得發(fā)言,、提問;
實施其他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,;
對于違反上述法庭規(guī)則的人,,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下列情形處理:
情節(jié)較輕的,應當警告制止并進行訓誡,;
不聽制止的,,可以指令法警強行帶出法庭;
情節(jié)嚴重的,,報經院長批準后,,可以對行為人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;
未經許可錄音,、錄像,、攝影或者通過郵件、博客,、微博客等方式傳播庭審情況,,可以暫扣存儲介質或者相關設備。